患者出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朋友:
您好!
在您的住院治疗完成后,病房会为您开具《病人出院病情证明书》,请您持《病人出院病情证明书》到1号住院楼一楼出入院办理处办理相关出院手续。
1.医保患者
若您是医保患者,请持病房为您开具的《病人出院病情证明书》、医保卡(无卡请提供异地就医证明、身份证或医保个人编码)和住院预交金收据到1号住院楼一楼出入院办理处办理相关出院手续。如未能提供医保卡(无卡请提供异地就医证明、身份证或医保个人编码)的患者,自费结账后持原始票据、出院证、明细单、诊断证明书回当地医保中心报销(外省患者还需提供医院登记证明,可到医保办领取)。
2.出院资料
您结算完毕后,结算处将收回住院期间病人所有预交款凭据,并为您提供的以下资料:
(1)云南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报销联和病人留存联);
(2)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费用明细单;
(3)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出院病情证明书(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请注意核对并妥善保管,若有问题,请当场提出。
3.注意事项
(1)若您不慎将住院预交款收据遗失,请带上病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遗失说明,经审核无误后,方能进行出院结算。
(2)外伤病人预交款收据遗失,办理出院时除需提供病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所在单位、社区或乡镇等开具的收据遗失证明。
(3)车祸病人的预交收据遗失,办理出院时必须要有交警大队的事故认定书或交警部门的情况说明书,才能办理费用结算手续。
(4)如有需要退血费者,请结算后主动告知结算人员并借取相关票据。
(5)工伤患者出院,需提供长期、临时医嘱(复印件),出院证,诊断证明书到医保办审核后方能办理费用结算手续。
亲爱的患友:未尽事宜可咨询您的就诊医生或电话咨询医务部65324888-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