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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项目办公室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方针、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基建程序,组织开展医院的基本建设工作;

2、参与制定医院事业发展规划和医院院区总体建设规划,组织院区规划的设计并负责实施;

3、负责医院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基建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工作内容如下:

(1)组织编写新建工程立项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根据医院新建项目及在建工程进展情况,负责编制年度基建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落实;

(3)负责医院新建工程设计方案的评选及优化工作;

(4)负责办理医院新建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等各项报建审批手续;

(5)组织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工作,负责签订和管理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经济合同;

(6)负责开工项目的“三通一平”等开工前准备工作;

(7)负责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方案,拟定工程技术措施;

(8)负责审核工程概预算,组织编制项目拦标价。

(9)负责审查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及签证项目工作;

(10)负责基建项目的现场施工管理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按图、保质施工,做好相关记录;

(11)负责按照监理合同要求对监理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2)负责按照国家标准、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及合同签订的质量标准对项目各阶段进行检查,并组织阶段性工程验收、专项验收和最终竣工验收;

(13)负责医院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4)负责工程造价、施工、技术、质量和工期的管理;

(15)做好在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协调工作;

(16)配合纪监审处完成有关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17)负责收集、整理、审查工程竣工资料,并及时做好归档工作;

(18)与财务处、纪监审处配合,审核办理工程款的支付、结算等手续;

(19)组织工程项目在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0)办理工程项目的固定资产移交工作。

4、做好办公室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5、做好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

6、完成医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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