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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做好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纳入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管理待遇保障

 为做好艾滋病防治,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将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纳入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管理的通知》(云医保〔2021〕68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纳入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管理。

我院高度重视,完善流程管理,规范科室行为,积极做好政策宣传,确保自2021年7月1日起参保人能享受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纳入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管理待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