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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母乳喂养,共同承担责任

 

今年8月1日至7日是世界第三十个世界母乳喂养周,此次母乳喂养的主题是“保护母乳喂养,共同承担责任”。母乳喂养一直是妇幼卫生工作积极推广的一项重要内容,母乳是婴儿最佳的食物,它不仅为婴儿的生长发育提供了最为合理且吸收率高的营养成分,而且还能增强婴儿的免疫力、促进婴儿的神经和智力发育等。但是就目前来看我国六月龄以下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依然低于50%,其实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母亲因为存在感染性疾病,担心传染给婴儿从而中断了母乳喂养。但其实很多情况下母亲即使存在感染也是可以继续哺乳的,结合刚刚过去的世界肝炎日,我们就此探讨下患有肝炎的母亲是否能够进行母乳喂养?

首先最为常见的是患有乙型肝炎的母亲,哺乳期的母亲即使是乙肝病毒仍在复制期,还在服用替诺福韦酯等抗病毒药物也是可以继续母乳喂养的,更不用说如果母亲只是病毒携带的情况。因为首先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乙肝病毒是不经过消化道传播的,乙肝的母婴传播是发生于分娩过程中而不是通过乳汁传播的。其次即使存在乳头皲裂、血性乳汁等血液传播风险的情况下也不会导致婴儿感染乙肝,一方面是由于母乳中的乳铁蛋白等成分会降低乙肝病毒的感染风险,另一方面婴儿出生后即开始接种乙肝疫苗,如果母亲孕期就存在乙肝感染,新生儿在出生时便会予以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进行早期免疫保护,所以婴儿对于HBV是具有一定免疫力的。因此我们建议患有乙肝的母亲也继续坚持母乳喂养,并且在药师指导下正常服用抗病毒的药物。

如果母亲存在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由于目前丙肝缺乏免疫预防措施,所以婴儿感染的风险较乙肝要高,但是由于母乳中存在很多免疫保护成分可以大大降低婴儿的感染风险,特别是在母亲的抗–HCV抗体阳性、HCV RNA阴性或低于检测下限时,几乎不发生母婴传播,可以母乳喂养。但如果母亲存在乳头皲裂、出血或新生儿口腔有溃疡或病损时,建议暂停直接母乳喂养,乳汁可进行消毒后瓶喂。

由于甲型或戊型肝炎病毒是通过消化道传播,且目前婴儿期不能够通过接种相关疫苗建立免疫屏障,所以母亲患有甲型或戊型肝炎进行母乳喂养婴儿还是存在一定感染风险,但是既往也有研究表示母亲患有轻症的甲型或戊型肝炎进行母乳喂养与配方奶喂养的婴儿感染甲型或戊型肝炎的风险无明显差异,所以这种情况下还是可以进行母乳喂养,若母亲病情较为严重的则需暂停母乳喂养,待治愈后可继续喂养。

对于感染性疾病的不断研究了解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推进和支持母乳喂养,特别是国家已经推出《婴幼儿喂养咨询——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教程与实践指导》,这里面结合中国实际情况进行了指导调整,帮助基层卫生工作者提高其婴幼儿喂养咨询服务能力,保护母乳喂养,是我们共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