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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昆医附一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卫计委批准,2016年昆医附一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7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并符合岗位要求和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符合各事业单位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5.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在培学员;

6.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本科毕业生和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博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

二、报名

(一)报考岗位查询

2016年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hrss.gov.cn)或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www.ynwsjsrc.cn)查询。

(二)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网址: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www.ynwsjsrc.cn)。

2.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6月15日0:00-6月18日24:00。

3.网上报名流程: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注册用户基本信息成功后,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等待网上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

4.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6月15日9:00—6月19日12:00。

5.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6月15日9:00—6月19日14:00。

6.缴费标准: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每人每科50元。

7.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25日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查询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而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或人数的情况。

8.通过审核并网上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26日9:30期间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www.ynwsjsrc.cn)打印准考证。

9.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等按照招聘单位所需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或人数,特殊紧缺岗位未达3:1开考比例,须按程序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4)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和免笔试(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和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程序,报名费将于网上审核结束后退回本人缴费账户。

三、考试及资格审核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以招聘单位和岗位工作方向相关的综合知识为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二)现场资格审核

根据每个岗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用人单位通知报考人员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地址:用人单位指定地点。

2.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要求:

《2016年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2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3.现场资格审核后,报考人员可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查询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面试,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不占其他人员1:2的面试比例,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报考人员。

面试成绩公布:由用人单位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的综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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