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门诊便民自助储物柜存放须知
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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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储物柜内严禁存放违禁品、易燃易爆品、易潮湿、易污品、危险品、放射物,禁止存放液体及易腐败的食物(如饮料、雪糕、水果等),若出现寄存品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对他人造成伤害,由寄存者负责;
2.储物柜内严禁存放现金、钱包、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若出现丢失或被盗,由寄存者负责;
3.存储物品尺寸必须小于柜门尺寸,重量小于20公斤,严禁硬塞存放超尺寸、超重量物品;
4.存放过程中请小心拿取,若发生寄存品跌落,对自身或他人造成伤害的,由寄存者负责;
5.物品放置完毕后请关好柜门,物品存放时间为7:30--18:00,医院于每日18:00后统一清柜,请您提前取走物品,否则后果由寄存者负责;
6.故意造成储物柜损坏者,需照损坏程度照价赔偿;
7.严禁私撬储物柜,一经发现视为盗窃送公安机关处置;
8.请您按流程正确操作,如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门诊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或致电(0871-65324888转2096或2666)。
发布时间:2021-09-08 16: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