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正式推出《云南省医疗服务便民惠民10项制度》
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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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省卫生厅正式推出《云南省医疗服务便民惠民10项制度》,要求各地、各医疗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医院和科室实际,规范和细化这些制度,张榜公示。包括预约诊疗服务、便民利民、投诉管理、药物咨询、便民门诊、优质护理服务、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的10项惠民政策,将进一步解决看病难问题,改善患者的就医体验。
发布时间:2012-10-30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