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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2015—2016 学年度上学期本科生选修课开设申报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2015—2016 学年度上学期本科生选修课开设申报的通知》要求,下一学期选修课申报已开始,请根据附件中“通知”要求申报,现将学校“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几点注意事项做如下强调:

       1、已申报过的选修课,在申报人不变的情况下(参与授课教师可变动)只需重新交《昆明医科大学选修课任课教师信息表》、《昆明医科大学选修课申报汇总表(部门填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即可。以上均需教研室签字签单。

       2、没有申报过的选修课(新申报),需交《昆明医科大学选修课任课教师信息表》、《昆明医科大学选修课申报汇总表(部门填写)》、《新开课程申请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另外还需交选修课选用或者参考教材、大纲纸质各一份(无需电子版)。以上均需教研室签字签单。

       3、根据学校教务处要求,选修课课时费均由学校财务以打卡形式发放。每课程至少申报人需填中国银行卡号,也可每位教师都填。

       4、公共选修课:由开课教师自拟课程名称申报,学时数(学分)可从9学时(0.5 学分)至54 学时(3 学分)不等。既往已开设课程在本次申报中重新调整学时数或更换主讲教师,须按照新开课程申报。

       5、专业选修课:专业选修课请参照《昆明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专业选修课程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时课程名称必须与“指南”内的课程名称一致,否则均不能作为专业选修课进行申报。

       6、截止时间:因需要汇总,请务必在4月29日前将相关材料交临床教学管理部。


如有疑问请拨内线电话2587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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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教学管理部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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