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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17-2018学年上学期选修课申报的通知

教学部(2017)37号



各教研室: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2017—2018学年度上学期本科生选修课开设申报的通知》要求,现将学校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对申报过程中几个注意事项作如下要求:

一、新申报选修课需交资料

1.《昆明医科大学选修课任课教师信息表》(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

2.《昆明医科大学选修课申报汇总表(部门填写)》(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

3.《新开课程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

4.选修课选用或者参考教材1本(只需纸质,如无出版教材可为讲义、PPT等)、教学大纲1份(只需纸质)

5.根据学校教务处要求,选修课课时费均由学校财务以打卡形式发放。原则上每位医编教师必须填写身份证号及中国银行卡号(教编只需要填写“工号”),特殊情况可只填写申报人的中国银行卡号或工号,但必须在其他教师“中国银行卡号”一栏注明“打卡至申报人”。

以上表格均需教研室签字盖章,如所交资料形式不符合要求将不接收。

二、正在开设选修课(无论是否开课)需交资料

1.《昆明医科大学选修课任课教师信息表》(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

2.《昆明医科大学选修课申报汇总表(部门填写)》(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

3.根据学校教务处要求,选修课课时费均由学校财务以打卡形式发放。原则上每位医编教师必须填写身份证号及中国银行卡号(教编只需要填写“工号”),特殊情况可只填写申报人的中国银行卡号或工号,但必须在其他教师“中国银行卡号”一栏注明“打卡至申报人”。

以上表格均需教研室签字盖章,如所交资料形式不符合要求将不接收。

三、其他

1.公共选修课:由开课教师自拟课程名称申报,学时数(学分)可从9学时(0.5学分)至54学时(3学分)不等。既往已开设课程在本次申报中重新调整学时数或更换申报人,须按照新开课程申报。

2.专业选修课:专业选修课请参照《昆明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专业选修课程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时课程名称必须与“指南”内的课程名称一致,否则均不能作为专业选修课进行申报。

四、申报截止日期

申报于2017年4月4日截止,请于此日期前交送申报材料至临床教学管理部107办公室,过时不再受理。

如有疑问请拨内线电话2587咨询。

附件1:关于2017—2018学年度上学期本科生选修课开设申报的通知

附件2:昆明医科大学校内网络选修课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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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教学管理部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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