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关于调整“Septin9基因甲基化检测”试行价格的公示
医疗保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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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人工辅助通便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云价收费〔2017〕16号)规定:对授权医疗机构制定试行价格的医疗服务项目必须在执行前一周进行公示。我院依据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情况,本着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结合考虑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试行价格,现经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2024年5月14日一2024年5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及建议,请联系医疗保险办公室,联系电话:65324888一2350。
2024年5月14日
发布时间:2024-05-15 09:4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