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云南省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复试工作规范、公平、公正,根据昆明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关复试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医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党政领导、纪检监察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并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医院招生复试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安排、协调全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二、具体安排及要求
(一)招生计划下达。
各专业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下达,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已不再一一对应导师,最终导师和录取学生的对应关系由复试小组统筹、协调、综合考虑确定。
(二)复试培训。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公室组织全体研究生招生复试导师、复试秘书、复试助理进行培训,传达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介绍复试、录取工作的程序。
(三)组建复试小组。
各专业组建复试小组,复试专家由本专业符合要求的教师5人以上组成,设组长1人,复试秘书及助理1-2人,复试小组在复试试前召开预备会,学习有关文件和工作基本规范,强调工作纪律,统一标准,明确分工。
(四)复试资格审核。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公室负责考生复试资格网络审核及现场审核,包括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或应届生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初试准考证、初试成绩单、诚信承诺书、复试费缴费凭证。考生携带以上材料复印件及原件,本人到第一临床医学院现场审核。
(五)复试报到。
审核结束后,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复试专业报到,并通知考生具体复试时间地点。
(六)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场设置在第一临床医学院西昌路院区各会议室。
(七)复试内容。
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1.专业素质和能力(25%):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2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科研、临床能力考核(25%):对拟录取为学术学位的考生须加强科研思维及能力考核,对拟录取为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加强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4.外语水平和能力(25%):通过外语对话和交流,考察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交流沟通的能力。
5.教育评价和心理测量: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安排在复试前通过网上问卷形式填写心理测评量表。
6.专业课、专业外语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外语听力和口语等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
(八)相关要求
1.笔试(专业课、专业外语)
用答题纸进行作答,考生只能携带考试规定的必需文具和物品进入考场,其余物品不允许带入考场。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带入考场的移动通讯设备必须关机后,交监考教师密封后在指定地点统一保管。考生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偷看、夹带、抄袭、交换答卷等,有上述行为之一者,一律按作弊论处。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若离开考场则视为交卷,由监考教师带到指定地点,待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
2.面试。
每位考生在面试结束后,必须进入面试后休息室等待,所有考生结束面试后才能离开。考生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应在指定地点统一保管。考生进入考场后,再次确认进入考场考生的信息,是否是考生本人。(注:核实是否是订单定向考生;报考临床专业学位考生是否是正在规培的人员)。若发现考生基本信息有误或不满足复试条件,应暂停该考生复试,并及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九)公示复试结果。
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构成,其中初试占60%,复试占40%,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复试小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成绩审核无误后,公示复试结果并告知考生。
(十五)其他
1、各学科复试小组确定的拟录取人选总数应在学校分配下达的招生计划内。医院不做统一的考生意向性填报,最终导师和录取学生的对应关系由复试小组统筹、协调、综合考虑确定。
2、如公示结果后有考生被其他学校录取或放弃拟录取资格,应及时报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再按考试成绩在本复试小组内进行顺序递补。放弃考生必须提供书面放弃说明,并重新公示。
3、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实施。 三、信息公开和监督
医院领导小组和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医院提出申诉。受理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四、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执行。
五、联系方式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科技教育部)电话: 0871-65324888转2384、2514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电话:
0871-65324888转2582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5年3月23日